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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土资源局中介服务事项(机构)梳理汇总表
发布时间:2017-03-14 20:12:5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 

服务事项收费依据、标准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服务事项处理意见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中介服务机构设立依据 

中介服务机构处理决定 

备注 

1 

乌海市国土局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采矿权新立 

市场定价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保留 

企事业单位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2005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530号《地质灾害治理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保留 

  

2 

乌海市国土局 

不动产测绘 

不动产登记 

市场定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6号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保留 

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保留 

  

3 

乌海市国土局 

土地勘测定界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市场定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42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 

保留 

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保留 

  

4 

乌海市国土局 

地价评估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市场定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第四条、第十条 

保留 

企业 

经国土部或国土厅批准设立 

保留 

  

5 

乌海市国土局 

矿业权价款评估 

采矿权新立、变更、延续、转让、闭坑 

市场定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41号)第九条 、第十条 

保留 

企业、事业 

经国土部批准设立 

保留 

  

6 

乌海市国土局 

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采矿权新立、变更、延续、注销 

市场定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41号)第五条(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7 12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的公告》采矿权新立八条8款,延续九条4款,变更十一条5款,注销十二条3 

保留 

企业、事业 

经国土部或国土厅批准设立 

保留 

  

7 

乌海市国土局 

开发利用方案 

采矿权新立、变更、延续、闭坑 

市场定价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41号)第五条(三);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材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标准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9548 

保留 

企业、事业 

经国土部或国土厅批准设立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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