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反映出的我市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失之于宽、执法办案失之于松、制度约束失之于软”问题,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止。
二、受理线索范围
请您围绕以下三类问题提供市发改委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线索:
(一)行政执法“宽”的方面
1.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检查计划无序检查、随意检查问题。
2.是否存在现场执法检查“走马观花”、检查不具体、不深入问题。
3.是否存在对违法行为“选择性失明”,出现监管“真空地带”问题。
4.是否存在对违法行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松”的方面
5.是否存在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随意简化或省略必要执法环节问题。
6.是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同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问题。
7.是否存在对熟人、关系户或特定企业“网开一面”,损害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问题。
8.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点到即止”,该罚不罚、重案轻罚问题。
9.是否存在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问题。
10.是否存在执法理念偏差,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问题。
(三)行政执法“软”的方面
11.是否存在法制审核机制不健全、审核质量不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于形式问题。
1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移交涉及刑事立案线索,“以罚代刑”问题。
13.是否存在对责令整改要求不跟踪、不复查、不验收,监管压力传导不到位,导致企业整改不认真,屡罚屡犯,屡禁不止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1.电话方式。
联系电话:0473-8991905(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2.来信方式。
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乌海市行政中心B座208办公室,邮编:016000
投诉举报邮箱:whsjcb2008@126.com
四、提供线索须知
1.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实名举报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3.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