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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民政惠民政策全知晓(后附咨询电话)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55T/2023-0925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民政惠民政策全知晓(后附咨询电话)
成文日期: 2023-10-1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0-10 17:10:4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民政惠民政策全知晓(后附咨询电话)
作者:民政局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社会救助方面

  一、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一)服务对象:低保对象

  (二)政策标准:2023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60元提高至903元/月,列自治区第三位。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七年提升,由2016年的585元/月提高到2023年的903元/月,较2016年提高54%,位列自治区各盟市第三位。

  二、特困供养政策

  (一)服务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二)政策标准:2023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至1700元/月,列自治区第三位;完全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由1300元/月和500元/月调整提高至1350元/月和525元/月,分别列自治区第一位和第二位。

  三、临时救助政策

  (一)服务对象:

  1.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且在3-12个月内生活状况难以转变的家庭和个人;

  2.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二)政策标准:200元—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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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电话:8992086

  
  养老服务方面

  一、高龄津贴政策

  (一)服务对象: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政策标准:80-99周岁老年人享受100元/月•人的高龄补贴,10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600元/月•人的高龄补贴。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一)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老年人、三民”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老人、9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政策标准: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政府购买的800元居家养老服务;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低保老年人、“三民”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政府购买的6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老年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老人、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享受政府购买的4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老龄补贴政策

  (一)服务对象: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政策标准:每人每年100元。

  四、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

  (一)服务对象:全市70—79周岁低保老年人。

  (二)政策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五、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一)服务对象: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政策标准:每人每年保费15元,保额25000元(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伤残保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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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电话:8992056

  
殡葬服务方面

  一、殡葬服务收费政策

  (一)服务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流浪未成年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

  (二)政策标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费)收费标准为625元/具。其中遗体接运费500元/具、抬尸费100元/具、消毒费25元/具;特殊遗体(水溺、腐败、传染、事故等特殊遗体)接运费协商确定。30公里以外每公里加收2元。

  2.遗体存放(含冷藏)收费标准为120元/具/(不足1天按1天计算)。

  3.遗体火化收费标准为800元/具,婴幼儿减半。

  4.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为105元/盒/年。

  5.符合减免的服务对象,免收以下殡葬服务费用:普通专用车遗体接运费、3日内遗体存放费(普通冷藏)、普通火化遗体费、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普通型卫生纸棺、整容、包装袋)、3年内骨灰寄存费。

  6.丧事承办人为低收入身故者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葬法安葬骨灰的,且不立塔位、不立墓碑的,免除安葬费用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7.对12岁以下身故儿童按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50%收取殡葬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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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群众办事服务窗口: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

  2.政策咨询电话:2886804

  

  惠企政策

  一、开办养老机构享受补贴政策

  (一)服务对象: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养老机构

  (二)政策标准:

  1.床位运营补贴:按机构等级和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张床位100-300元/月的运营补贴:一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二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三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四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贴250元;五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2.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新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改造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租赁房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且租赁合同在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维修补贴。

  3.责任保险补贴:按入住老人人数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160元。

  二、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政策

  (一)服务对象: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符合相应税前扣除资格条件。

  (二)政策标准: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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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电话:899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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